[拉]歷史背景

  • 比爾。阿諾德,布賴恩。拜爾著,《聖經透析》,香港:漢語聖經協會,2014,頁187-189。
    • 第一次回歸與重建聖殿(拉一一六):
             塞魯士王攻取巴比倫後,頒發諭令釋放猶太人,允許他們回歸故土(-24 ;參189頁地圖)。在公元前538年,由所羅巴伯領導的第一批猶太人回歸耶路撒冷(二2)。我們不大曉得所羅巴伯與猶大總督設巴薩(-8)之間的關係。有些學者認為所羅巴伯與設巴薩其實是同一個人,只是同時有兩個名字。但我們認為較佳的假定是:設巴薩是波斯人,是第一任的猶大省總督,他開展了建造聖殿的地基工程,其後所羅巴伯在某個時間取代了設巴薩的位置,並完成重修聖殿的工程。
              所羅巴伯給第一批回歸的猶太人帶來希望。由於他是大衛宗族的嫡系,且受波斯政府任命作猶大省領袖,故此成為回歸百姓對彌賽亞來臨的寄望(該二23 ;亞四14)。因看這種身分,所羅巴伯在早期復興時期擔當重要角色。可是,聖經作者未能解釋為甚麼自重建聖殿後,所羅巴伯的名字便在經文的記錄中絕跡。
             在所羅巴伯和大祭司耶書亞(約書亞的另一拼寫)領導下,回歸的百姓迅速修復耶路撤冷。首先,他們致力重建神所命定的敬拜形式(三1-6)。接著,他們重建聖殿-這聖殿是象徵他們民族身分的最重要元素(三7一六22)。百姓以隆重的排場來為新殿奠下根基(三iO-ll)。當中很多年長一輩依1然記得昔日所羅門所建聖殿的輝煌,感到新的聖殿著實無法與舊日原來的聖殿比擬,因此不少人在頌讚慶典中顯得沮喪而哭號。頌讚與感恩的呼聲,並失望與失落的哀鳴,兩者交織激盪(三12-13)。神的工作要求我們擺上一切,有時候還挑戰我們付出超越自己認為已是極限的能力,但最終事奉神的生活總是有報償的、叫人滿足的。
              猶太人沒法建成聖殿。他們欠缺物資,工程艱巨,又加上周遭猛烈的反對。北國以色列在公元前722年在亞述人手上失陷後(王下t七24),亞述把其他民族遷徙至以色列北部;撒馬利亞人便是以色列人與那些外族人通婚所生的後裔。撒馬利亞人起初表示願意幫助猶太人重建聖殿,但由於所羅巴伯、耶書亞及猶太平民察覺對方背後的不良動機一欲破壞他們的工作,便借塞魯士王的諭令(-2-4),作為拒絕撒馬利亞人參與重建聖殿工程的借口。撒馬利亞人受到冷待後,原形畢露,成為“猶大和便雅憫的敵人”,反對猶太人的工程(四1-5)。
             以斯拉記四章6至23節記述撒馬利亞人對猶太人的控告,這部分脫離了上下文的時{間順序,因為它詳述50年之後撒馬利亞人阻止猶太人重修耶路撒冷城垣的衝突過程。當作者講述撒馬利亞人反對重建聖殿之事時,便想起之後出現類似的麻煩。作者在此處插入四章6至好節,目的是讓讀者全面地瞭解猶太人與撤馬利亞人在這段時期的衝突。第24節再次回到四章1至5節所討論的題目,即重建聖殿的困難。4作者是以文學的手法在第四章插入撒馬利亞人控告猶太人的記事,而不按時間次序來敘述。
              五至六章總結重建聖殿這故事。猶太人在公元前536年為聖殿奠基後,因為受到反 對,又因工程艱巨,所以工程停下來。16年後,神的靈感動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,他們便鼓勵百姓(參本書34章)。哈該敦促猶太人要以看重自己居所的態度,來看重神的居所。撒迦利亞以他的異象和訓勉,鼓勵百姓要服從神的旨意,他們若順服,將來必然蒙福。兩位先知的勉勵,推動了所羅巴伯、耶書亞和百姓繼續重建聖殿。儘管反對的行動此起彼落,但猶太人最終在公元前516年完成重建聖殿的工程,舉行慶典,重新建立宗教職事人員的體制(六14-18)。
    • 在以斯拉領導下的第二次回歸(拉七-十):
              以斯拉記的第二部分,記述在公元前458年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的情況,以及他在那裏的工作。作者略去了自重建聖殿完畢至以斯拉回歸耶路撒冷之間約58年的事件。我們幾乎無法得知復興的群體在這58年間的情況。雖然以斯拉記的作者對歷史甚感興趣,但是他的主要目的並不是撰寫被擄回歸群體的完整歷史記錄,而是探索模塑這群體的重要宗教與神學的思想。
              以斯拉是復興群體的卓越人物。我們可追溯他的家譜至亞倫一第一位大祭司,也是摩西的兄長(七1-5)。這樣優秀的家族傳承,足令以斯拉具備當文士的條件(七6)。這表示以斯拉不僅僅是抄寫員,而是律法的學者和教師。他是摩西律法(一間)的衛道之士,即他可能承襲了五經(神的律法)的傳統(參本書第3章)。由於以斯拉虔守(宇面意思是“把他的心扣在”)耶和華的律法(七lO),因此,神“施恩的手”臨在他身上(-t6、9)。又因為以斯拉不只是研究律法,更定志活出神的道,教導神的道(七lO),所以他是蒙福的學者。同樣,若我們更多明白神的話,就要更加順服神,又要像以斯拉那樣,以身教和言教影響他人。
              公元前458年,以斯拉領導第二批被擄的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(拉七一八),那時大約是所羅巴伯所領導的第一批猶太人回回歸後的80年。神的恩手再度臨到回歸的猶太人身上,使他們的旅程順利平安(八31-32)。
              對這時期的復興群體來說,費煞思量的問題是怎樣在變更的世界中維持獨特待的身分。大衛王朝既已隕落,國不成國,猶太太人失去了神賜福的任何具體記號。神的子民既在幅員遼闊的波斯帝國寄人籬下,狹小的狗猶大又怎樣維持他們的民族身分?
              再者,當日橫掃波斯帝國的主要神神學理念,乃是宗教上的多神混合主義一把不同的宗教信仰融合成為一個系統。當時的轡世界似乎相信“條條大路通羅馬”,所有宗教都可引導人走向天堂,沒有一個群體可以聲稱惟獨他們所把持的才是真理。然而,古代以色列的耶威信仰正正是排他性的。以色列的聖經表明神惟獨向以色列人啟示祂自:自己。以色列人因為不願意專一敬拜耶和華而失敗;後來的猶太人能否抗拒相同的衝擊,,抵禦世界的洪流,堅守他們的獨特信仰呢?
              因此,在這個背景下,以斯拉聽聞很多猶太人(包括領袖)與奉行異教的的外邦人通婚,感到震驚不已(九1-4)。律法沒有武斷地反對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,也沒有明文規定禁止異族婚姻;這卻是個由來已久的宗教問題。5以色列的歷史生動地指出,一旦以色列人與不同信仰的人結婚,他們的宗教便會迅速變質(例如士三5-6,以及所羅門王與亞哈王的王室婚姻)。以斯新拉在一次公禱中帶領百姓向神認罪悔改(九5-15)。異族通婚不僅關乎種族的純潔和律法的問題,這種婚姻更是導致“罪惡”(piluiit)的“罪孽”(sins,九6)。以斯拉的祈禱禱清楚表明,以色列人這種婚姻相當於重複他們祖先所犯的大罪,故此必須予以終止,否則他們將不能真正從被擄的處境中得釋放。復興群體中的猶太人陷入與波斯帝國融合的險境;倘若不設法補救,神的子民將無法翻身。
             百姓被以斯拉為他們作的悔罪禱告所感動,同意採取徹底的行動(十1-4)。由於與外族通婚不僅是法律問題,故此在沒有得到百姓的同意之前,以斯拉不能行使他的律法權力來解除這些婚約。這些婚配危害約的群體,以及神的啟示。故此,百姓必須採取極端而徹底的行動,以免耶威信仰解體而混合在波斯帝國的宗教共融政策中。超過三個月光景,百姓有系統地解除這些雜族婚約。